2018级公共管理大类分流结果公示
经个人申报、核定分流志愿、成绩排序、并报学院大类分流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大类分流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地址:博纳楼220 联系人及电话:张杰83952145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