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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通知

关于评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突出学校“育人”功能,强化教职工队伍建设,我校将开展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选奖励办法》,现将“三育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范围

学校各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荣誉称号种类

1.“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

2.“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单位

三、评选比例

1.“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教学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数的5%,非教学单位按在职人数的3%,均四舍五入进行评选。

2.先进单位比例:先进单位的评选重点放在科室、教研室、基层单位,评选名额不超过全校科室、教研室、基层单位的5%。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组成由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评选小组,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突出“三育人”特点,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请各分工会将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名单及材料以电子版和文字版(文字版不超过1500字)形式同时上交,经党总支确认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到校工会办公室。

3.学校成立由党政办公室、工会、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组成的“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先进个人、先进单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联系人:苏静

电话: 83951653

Email:xgh@cueb.edu.cn

有关文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选奖励办法》及申报登记表请在校工会网站查看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