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我校将加强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的辅助性工作,2013年年内,在学术交流、发表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切实提升导师能力素质的活动方面有实际需要经费支持研究生导师,可提出资助申请。现将有关资助事项明确如下:
1、支持费用:每位导师不超过5000元额度,差旅费(导师本人(含导师指导的学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或调研费用并提交会议邀请函及相关的会议内容说明或不少于1000字的调研报告),图书资料费不超过500元,专家咨询费不超过800元,学生劳务费不超过400元,版面费不作限制,如需要出版专著需专门申请。
2、导师的相关报销凭据(需符合财务要求)由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研究生部统一办理,研究生部不接收导师个人的申请。
3、报销时限,自10月14日起至12月15日止,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位导师,切实由导师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
研究生部
2013年10月17日
另:每位导师可再报销500元图书资料费,截止到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