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预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评时间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26日
二、预评程序
1. 学生自查申报:由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学院预评审核:各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学生上交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审核学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情况。确定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名单,提示学生着手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针对暂时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要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
3.反馈结果:请各班于10月26日前,将班里每位同学的预评表(附件1,报送纸质版即可)以及班级汇总表(附件2,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博纳210,电子版拷贝至学院门口电脑相应文件夹。
三、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班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摸清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学分预评工作。
2、各班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通知到每一个学生(https://cjx.cueb.edu.cn/xsyd/glzdx/43686.htm)。
3、各班班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习委员是第二负责人,请合作配合完成好本班的相关工作。
学院联系人: 杨澜 李进进
联系电话:83951364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表(学生使用)
附件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预评汇总表(学院使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