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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 评选办法(试行)

  各位老师、同学:

  1.2021年4月26日校长办公会通过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正式已在oa平台发布(后附),新文件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二、三等奖奖金额度,按要求调整了覆盖面,并增加了新生部分。请您知悉并做好工作准备。具体评奖通知待学校发布后通知。

  2.《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老生部分自2020年9月起试行,原办法废止;新生部分自2021年7月开始试行。本办法符合新通过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后附)的相关要求,无需再进行修订。具体解释权归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所有。

  3.2021年12月9日,学校发布了《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硕士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后附),故《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在上文前两条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自2021年12月开始试行。具体解释权归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所有。

      4.按照研工部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师生的反馈内容,对《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后附)在上文前三条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自2022年11月开始试行。具体解释权归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所有。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