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1、报送具体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9年9月27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博纳楼210,电子版发送至liuyuhang@cueb.edu.cn。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正反打印)。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纸质版原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yuhang@cueb.edu.cn
注:学生事迹材料格式要求(务必按要求):
1. 内容标题、文档文件名均需按照如下表述:(学生姓名)2018-201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
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申请表中成绩排名可到博纳楼215于老师处查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71
学生处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