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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1、报送具体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9年9月27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博纳楼210,电子版发送至liuyuhang@cueb.edu.cn。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正反打印)。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纸质版原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yuhang@cueb.edu.cn

  

  注:学生事迹材料格式要求(务必按要求):

  1. 内容标题、文档文件名均需按照如下表述:(学生姓名)2018-201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

  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申请表中成绩排名可到博纳楼215于老师处查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71

  

  学生处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