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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局、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8000元/人)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1

二、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2、学习成绩要求

(1)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2)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标准详见“3.突出表现要求”),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3. 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纸质版交至博纳210,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申请材料包括: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结合附件中填表规范填写)。

(2)若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则需要另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各一份,其他学生则不需要。

(3)各类支撑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71

材料接收地点:博纳楼210

电子邮箱: liuyuhang@cueb.edu.cn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