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会: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校党委批准,校学生会拟定于2019年6月进行主席团、部长(副部长)中期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席团参选人报名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参选人报名条件
1、参选人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承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会章程》;
2、思想政治觉悟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和道德水平,没有违纪处分现象;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绩点2.5(含)以上,有较强的协调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4、参选人须具有在我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如曾任校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各学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各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等职务或校团委认可的其他学生工作职务。以上职务须连续任职满一届;
5、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不计名利,服从调配,保证任期。
(二)主席团参选人产生办法
1、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负责推荐主席团参选人,并指导填写参选人登记表;
2、由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推荐产生的参选人均须经其所在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
3、校学生会将所有推荐产生的参选人汇总后报第六次学代会常代会、校团委审核;
4、所有参选人均须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前将纸制版报名表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不再作为此次中期调整的参选人;
5、参选人经第六次学代会常代会、校团委审核,并经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同意才能成为候选人。
(三)岗位设置
岗位名称 |
职务 |
职数 |
主席团 |
主席 |
1 |
|
副主席 |
4 |
二、部长(副部长)参选人报名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部长(副部长)参选人报名条件
1、参选人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承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会章程》;
2、思想政治觉悟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和道德水平,没有违纪处分现象;
3、学习成绩优良,绩点2.0(含)以上且无不及格现象,有较强的协调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4、参选人须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如曾任校学生会委员,各学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委员等职务或校团委认可的其他学生工作职务;
5、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不计名利,服从调配,保证任期。
(二)部长(副部长)参选人产生办法
1、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负责推荐部长(副部长)参选人,并指导填写参选人登记表;
2、由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推荐产生的参选人均须经其所在学院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
3、校学生会将所有推荐产生的参选人汇总后报第六次学代会常代会、校团委审核;
4、所有参选人均须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前将纸制版报名表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不再作为此次中期调整的参选人;
5、参选人经第六次学代会常代会、校团委审核,并经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同意才能成为候选人。
(三)岗位设置
岗位名称 |
职务 |
职数 |
办公室 |
主任 |
1 |
|
副主任 |
2 |
宣传部 |
部长 |
1 |
|
副部长 |
2 |
生活权益与安全保障部 |
部长 |
1 |
|
副部长 |
2 |
学习实践部 |
部长 |
1 |
|
副部长 |
2 |
文艺部 |
部长 |
1 |
|
副部长 |
2 |
体育部 |
部长 |
1 |
|
副部长 |
2 |
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8日向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学生会发出中期调整工作通知。
2、参选人报名。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参选人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5日。
请参选人6月4号下午4点前交到学院博纳楼210办公室审核登记表。
并最晚于6月5日中午12:00-13:30之间将参选人登记表及经所在学院盖章的成绩单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文化活动中心一层119室)。逾期未交登记表的不再纳入参选人范围。
3、参选人公示。校学生会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并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6日至6月9日。公示后将候选人上报学校团委、党委。
4、竞选答辩。校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竞选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选举结果。答辩会后将当选情况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公布。
共青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会
2019年5年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