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根据京教财〔2019〕3号、京教财〔20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我校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2019级、2020级研究生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
2021级新生研究生于2021年9月22日之前
三、普查方式
本年度普查工作结合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评定工作同步开展,需在9月29日前完成普查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评定工作。由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普查确认书》(见附件)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并遵守保护同学隐私的原则;
2.班长收齐后将本班所有《普查确认书》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密封。
档案袋封皮写:硕/博+年级+专业,共_份。
递交至博纳楼210门口抽屉柜-研究生-相应年级
*如有班长需档案袋,可到博纳210门口最上方抽屉里自行领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继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成为重要任务,各学院应提高认识,周密安排,把普查作为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有力抓手。
2.统筹推进,主动作为。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以奖助为主、勤补为辅的“一奖二助三勤四补”的资助体系。资助借助大数据技术奖精准认定受助对象、准确把握守住需求,实现资助资源的精准配置。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出现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各学院也要理顺关系,加强统筹,将政策普及与普查有力联通,将普查和认定有机结合,认定和应助尽助有效衔接,减少资助工作盲区。
3.突出重点,积极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形势变化,此次普查的第二类对象类型做了动态调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替换为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低收入农户学生移出。第三类对象重点关注因疫情、洪涝灾害等致贫有需求的学生。各学院应强化主体责任,精细筛查,精准施策,在国家资助、学校资助之外,结合学院实际构建补充的研究生资助体系,筑牢兜底防线。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64
研究生工作部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