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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各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3号),《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本科生

  

  二、普查时间

  2021年9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继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成为重要任务,各学院应提高认识,周密安排,把普查作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践行国家和北京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有力抓手。

  2.统筹推进,主动作为。2020年,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不同阶段资助对象的认定、资助政策的实施进行整合和规范。各学院要理顺关系,加强统筹,将普查和认定有机结合,认定和应助尽助有效衔接,凸显普查的全面性、主动性,一环扣一环,减少资助工作盲区。

  3.突出重点,积极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形势变化,此次普查的第二类对象类型做了动态调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替换为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低收入农户学生移出。第三类对象重点关注因疫情、洪涝灾害等致贫有需求的学生。

  

  四、材料填报

  《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纸质版,需由同学本人签字。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并遵守保护同学隐私的原则。班长收齐后将本班所有同学的《普查确认书》纸质版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密封,递交至博纳楼210门口抽屉柜-本科生-相应年级。档案袋封皮写:本+年级+班级,共_份。

   2.提交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中午12:00前。

 

  本年度普查工作将结合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同步开展,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通知》进行申请。

 

  联系人:冯老师 8395227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