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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等6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按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一、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MPA、MBA及MTA)。

 

  二、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7.评定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若再申报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不能与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重复使用;评定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学金额度以最高计算,不重复获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及考核管理办法》);

  3.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4.研究生(老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四、参评范围及奖金设置与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所有参评对象,以各学院总人数(区分新、老生)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不同等级的获奖名额,若在名额计算时出现小数,请按四舍五入取整。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下表:

  表格详见附件3。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6000元。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评选办法(试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下表:

  表格详见附件3。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二)制定评审方案。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分别制定本学院硕士、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方案(见附件2),并于评审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供学院学生查阅学院的评选方案。

   (三)学生申请

  2019、2020级老生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操作说明在附件或系统可查阅),填写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一页篇幅,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第一步:学生在系统申请(见附件4),务必认真填写系统中的每一项信息,然后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注意事项:

  1、相关成果填写重要的,简要罗列示意即可,务必控制为一页篇幅。

  2、系统状态需要显示为“已完成”才可进入下一步导师审核。

  3、学生申请后务必请提醒导师审核(见附件5),导师审核通过后该申请才有效。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0月18日00:00 ——10月25日23:59。请务必在开放时间内在系统申请,系统状态为 “已完成”才可进入下一步,系统关闭后不再开放,未按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步:学生填写《城市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请认真填写附件6,不要丟项、漏项,填写时请参考附件1,并严格参照附件3的要求进行填写(特别是其中的“温馨提示”和“认定办法”需要认真阅读并执行)。注意!每写入一项,均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第三步:请大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博纳楼210。同时将表格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拷贝至办公室门口电脑(路径:桌面-杨老师-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应班级)。

  需上交的资料及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城市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及相应支撑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在上,支撑材料按表格填写顺序依次排列,用曲别针或燕尾夹订成册。

  3.请各位同学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城市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主要成果一览表》及相应支撑材料。

  受理申请时间:

  10月21日 8:30-11:30 13:30-16:30 18:00-20:00

  10月22日 8:30-11:30 13:30-16:30

  请大家遵守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评。

  

  2021级新生研究生: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新生)不用系统申请,自动进入学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库。

  

  (四) 导师审核

  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5),查阅学生申请信息,填写评语并进行审核。

  (五) 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依据本学院评审方案及名额数量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审核与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认定。

  (六) 学校审定

  学院将于2021年11月5日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并报送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七) 结果公示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八)奖金发放

  根据北京市教委预算下达通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费将于明年3月份下拨至我校,下拨后研工部将立即安排发放。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项工作。

  2. 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

  3.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宁缺毋滥、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相关负责人要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自觉抵制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研究生工作部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