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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关于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的通知

各位2018级同学:

 

  根据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开展2018级学生自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班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防止弄虚作假,对疫情期间学生相关材料做好标注,确保学分认定准确性。请同学们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照相关办法从严处理。

  2、摸清学生情况,认真组织学分自评工作。针对未能获得学分的学生要加强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本学期各种主题讲座和课外阅读等活动,帮助其尽快完成第二课堂学分。此次自评工作结束后将开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12月初进行,请在认定前完成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工作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3、各班要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确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试行)》通知到本班每一位同学。

  如有问题,可于11月2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发送至fengyunan@cueb.edu.cn,学院进行整理后将统一答复。

  邮件主题:18级XX班_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问题汇总

  文件名称:18级XX班_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问题汇总

 

  二、工作程序

  1.2018级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学生使用)》(附件),请严格按照示例要求进行填写。

  2.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报送本班同学的自评情况。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1:00前将本班所有同学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学生使用)》(附件)纸质版递交至博纳楼210室内抽屉(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1:00前将本班所有同学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表(学生使用)》(附件)电子版拷贝至博纳楼210进门处电脑文件夹(冯老师-2018级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自评)。

 

  联系人:冯老师 83952271 

  

  学生工作部(处)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