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是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和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的,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费贷款的助学项目,其资金由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及社会各界的捐助构成,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助学贷款类型为信用(无担保)、无息贷款。资助金发放方式为一次性授信,按学校学费支付期逐年审核通过后发放。受助学生本科毕业后三年内,向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本人在校期间获得的“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资助同等金额的捐款,如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延期两年,即本科毕业后五年内完成返捐。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第二学位学生、贯通培养学生;
3、学习努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
4、承担学费有一定困难并经学生所在学校书面推荐。
二、面签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11月26日(周五)13:30-16:00
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二餐厅外部西侧上三层)
三、申请材料
1、首贷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面签时需携带并出示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面签时需携带并出示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
(4)《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推荐表(首贷)》(见附件2)一份
要求:需贴好照片,申请人所在学院盖章。
(5)《爱心传递协议书》
要求:一式三份,现场面签。
注:前四项由学生提前准备,第五项现场面签。
2、续贷所需材料
(1)一寸照片一张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
(3)《学子阳光信用助学基金推荐表(续贷)》(见附件3)一份
要求:推荐表格与初次申请不同,需贴好照片,申请人所在学院盖章。
四、相关要求
请需要申请的同学于11月24日(周三)16:00前到博纳楼210办公室进行盖章登记,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准时到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过时未到博纳楼210办公室盖章登记或过时未到现场办理签约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冯老师83952271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