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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2016学年“奥力特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班:

  为了支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优秀学生更好地在校学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山东欧泰隆重工有限公司向乙方捐赠资金总计壹拾万元人民币整(¥100,000元人民币),按每年2万,分5年资助,在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立“奥力特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学院优秀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有效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本年度为该奖学金开放申请的第二年,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介绍

  1.“奥力特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具有城市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每年评选10人。按照出资人的意愿,其中定向资助5名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其余5个名额面向全院开放申请。

  3.本年度不再区分奖金等级,按照每人2000元发放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知学生工作,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特别是在学校一二九合唱比赛、运动会、学院迎新晚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评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5、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出于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6、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表(见附件)、个人事迹简介(500—800字,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答辩、经院务会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确定最终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12月9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内博纳楼210办公室。纸质材料上交至相应文件盒,电子版拷贝至电脑相应文件夹。

  联系人:师攀 杨澜   联系电话:83952271。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