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各班: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校将对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过程管理,促进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班要高度重视,班委需周密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学生手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2017版学生手册第72-78页)的规定执行。
三、城市学院各班由班长牵头并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该项工作。小组成员需至少有一名本班班长且所有成员均需为本班班委。
四、时间安排:各班综合测评时间为9月11日至13日。本科2至4年级各班班长需在9月13日下午4:30前将附件1“城市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内涵三个表)拷贝至博纳210;将其中的第三个表格“综合测评总成绩”打印并让本班同学签字后与9月13日下午4:30前交至博纳210崔臻旭处。
学院将于9月14日起至9月18日张贴并公示各班综合测评总成绩结果于博纳210,过时如有任何异议无效。
五、提醒:因我校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各类个人奖励项目的学生应需满足其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排名前60%,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联系人:崔臻旭,联系电话:131****929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