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励奋发进取的爱国精神,切实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校团委根据团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即将开展2020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推动团支部职能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基层团支部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20年度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组织者。
(二)评选条件
1.参加者必须全程参加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2.组织者在实践活动中工作积极负责,使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符合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三)评选名额
按照各学院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实际出团的数量分配名额。城市学院分配名额(附件1):
社会实践优秀团员:2名。
评选程序
1.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经个人自愿申请,团队民主酝酿,至多推荐1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无人申请也可不推荐。会后,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提交会议结果(见附件5)
2.城市学院评比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民主投票,形成最终推荐名单。
(五)材料提交
请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指导本团队推荐候选人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分团委:
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1412699987@qq.com,邮件标题为暑期社会实践专项+项目简称。
纸质版材料:交到博纳楼210办公室门口铁皮抽屉柜本科生最下层。
具体提交材料清单:
1.所在团支部推优会会议总结(附件5)
2.《优秀团员登记表》(见附件2)外,附一份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分团委会对先进评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提名人员评选过程与优秀团员的评选民主程序相同。会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热情的作用。
2.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优秀团员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
附件1:各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3:2020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推优总结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