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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通知】转发团市委、校团委关于推报2020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继续联合开展的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53名候选人)。

  四、推报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9个类别。

  五、活动安排

  (一)院级推荐阶段

  根据名额分配,城市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校级选拔。

  (二)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本学院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最多推荐1名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上报校团委,每个学校择优推荐产生1名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市委大学部。

  (三)省级推荐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

  团市委大学部负责组织开展北京市推报工作,对于各高校推荐的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过材料审查后,会同市学联等单位组织省级评选工作,推荐产生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和标兵候选人。

  经省级评审并公示后,10月上旬将推荐产生5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及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提交至全国组委会。

  (四)全国推荐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五)总结分享会(待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六)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六、材料报送及其他要求

  (一)材料报送阶段

  纸质版:请有意愿的同学于9月6日12:00前将《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与《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以及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和相关纸质支撑资料放入博纳210进门柜子“自强之星”抽屉中。

  电子版:上述材料电子版于9月6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398626162@qq.com。文件命名格式:“xxx(姓名)-自强之星”

  (二)院级推荐

  学院将根据奖学金申报人数,视申报情况组织答辩,具体通知请密切关注学院分团委通知。

  

  城市学院分团委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