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位老师:
新一轮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首经贸政发〔2012〕38号)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岗位职责》规定,教授四级、副教授一级、副教授二级和副教授三级需选择个人的岗位职责类型,分为教研型和教学型两个类型。
因为该项工作是聘期内绩效工资、合同签订、聘期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与各院系、个人利益紧密相关,一经选择,聘期内不允许改变。现将有关填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请各位老师按相关文件政策于2013年1月21日做出选择。
第二步,并在21日下午四点前到办公室签字确认,如果在指定期间内没有签字填写岗位职责类型教师,则按教研型职责分配。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1月17日
城市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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