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届毕业生提前二分手续的通知
二分回省就是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把档案转回入学前省或市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详见附件《2012年各省生源未就业二分回省单位名称(明细)》)。落实工作后再由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把档案派往工作单位。
二分手续办理对象
1、 就业单位确定不解决户口者;
2、 毕业时未找到合适工作,户档二分回省等待就业。
3、 毕业去向为出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没有办理户档留存手续者。
二分手续办理流程
1. 提前二分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提前二分申请表”(附表);
2. 申请表需加盖院系章;(博纳楼215)
3. 将“二分回省申请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的第一页和最后盖章签字那页复印)或者签订的三方协议第一联(未找到工作可不提交此项);
4. 毕业时,持有二分回省报到证和户籍迁移卡到二分回省单位报到,办理好户口和档案留存手续。
二分回省注意事项
1. 二分回省手续需要及时办理,户口要及时落在当地,否则将影响后续有关就业调整等相关事宜。
2. 如果在二分回省1年之内,找到工作,可办理改派手续:新落实单位在生源所在地省内,由该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 |
ac87b7f015700e3d2e3f80bc5c1d7359.doc (17.5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