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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低保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的通知

关于2013届低保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的通知

为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号)要求,从2013年起,对我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统招统分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详细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发放对象为:2013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所有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本、专、研、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

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重要!!):

1. 《2013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北京地区各银行网点以本人姓名开立的账户

2. 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到博纳楼215经院系审核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院系公章,院系将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各院系仅需将复印件(两份)收回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样是各院系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院系公章,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各院系仅需将复印件(两份)收回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20日之前将2013届符合要求的毕业生相关材料交至博纳215学校就业办收齐材料后将对申请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统一将材料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卡号)、金额等)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最终由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本项补贴工作今后将常态化开展,今后将在每年3月份进行。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各院系要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doc 90679bc55ef0b167348921c76091de7e.doc (20.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