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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转专业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关于各学院制定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转入接收办法

(一)拟接收专业及学生数量

1、拟接收专业: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区域经济管理)

2、拟接收数量: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共接收学生总数为30人,其中,每个专业拟接收学生总数不超过15人。

(二)提交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3、原专业学习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 其他反映申请转专业学生学习能力、特长和成果的相关材料。

(三)接收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中“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2、申请人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并有志于在该领域发展;

3、申请人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遴选办法

1、遴选方式为综合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可递补;

3、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不予接受转入。

(五)考核安排

由面试组成员对拟转入的学生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转专业原因及专业知识。

转专业考核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包括面试记录、考核结论等)将作为教学档案存档。

(六)转专业流程

1、宣传与咨询: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将按学校规定提前发布转专业通知,提供转专业相关政策、条件及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学生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与推荐: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

4、综合面试: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组织转专业综合面试;

5、录取与公示: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转专业学生,并公示录取名单;

6、学校审批和手续办理:被录取的转专业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公示和审批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降一年级学习。其他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执行。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70

电子邮箱:csxj215@163.com

办公地点:博纳楼21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5:00

四、信息公开渠道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将通过以下渠道公开转专业相关信息,请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密切关注:

1、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2、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告栏;

五、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实施细则如有与学校其他规定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3、本实施细则的修改权归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修改后的细则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实施。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