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遭遇过“花钱买罪”的消费陷阱,如果您碰到过商家“踢皮球式”的售后服务,如果您经历过“柳暗花明”的成功维权……那么,请您把身边那些消费故事写出来,让更多人分享您的消费经验与感悟。
为了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提高社会各界携手共治的参与热情,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北京市消协、北京晨报社、北京消协网及“北京消费者”微信联合举办首届“百姓消费”有奖征文活动。
无论是您自己或身边出现的消费疑惑,还是通过消协或者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维权经历,无论维权成功与否,只要有一定的启示或借鉴性,都可以参与进来。我们将从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50名,并予获奖者证书和奖励。
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文要求
1、题材新颖,以小见大,具有一定的启示或借鉴性。
2、语言生动,字数在1200以内,适宜微信等新媒体刊登或传播。
3、来稿请留下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征文”字样。
二、征文日期
本次征文截止至2015年5月12日。
三、评选奖励
1、一等奖1名(1000元奖励),二等奖2名(各500元奖励),三等奖3名(各300元奖励),其余入围作品获优秀奖(各100元奖励)。
2、对本次征文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或团体,我们将从中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团体奖。
3、获奖名单将在北京晨报、“北京消费者”微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网、消费者网、《北京消费者》杂志等媒介载体刊登。
四、评奖方式
1、市消协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正原则评出各奖项。
2、评选结果于2015年7月1日前后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同时以电话等通讯形式通知作者。
五、特别声明
1、所有获奖作品将通过北京消协网、“北京消费者”微信(订阅号:bjxfz315)等媒介向社会发布。
2、主办方对本次征文作品有权作发布、出版等公益性宣传,不做商业用途。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2015年4月
投稿方式
我院是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的消费教育基地及实践教学基地,因此本次征文活动由我院行政管理系代收。所有稿件经编辑修改后由行政管理系统一投稿。
学院投稿邮箱:panna@cueb.edu.cn,截止日期:2015年5月12日。
如有疑问请致电:8395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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