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3-2015级上一学年本专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
学院 |
名额 (5000元/人) |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
9 |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今年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即个人事迹简介,要求见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的同时,还应登陆“学工后台管理系统”(http://219.224.69.78/admin/login,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及IE10以上的浏览器),在系统开放时间(9月28日14:00——9月30日12:00)内录入相关信息,建议在学校局域网内登录系统。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院系初评。院系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院(系)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院系公示。院系对初选名单进行院(系)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院系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5、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9月30日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博纳楼210,电子版拷贝到210门口办公电脑上):
1.登陆“学工后台管理系统”(http://219.224.69.78/admin/login,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及IE10以上的浏览器),在系统开放时间(9月28日14:00——9月30日12:00)内录入相关信息,建议在学校局域网内登录系统。
2.通过本班班委评议及班主任签字的申请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保持在一页)。
3.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请自行到申请系统下载打印)。
4.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如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个人事迹简介电子版拷贝到210门口的办公电脑。
联系人:杨澜,联系电话:83951364
注: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1.标题、文件名均需按照如下表述
(XXXX姓名)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
2.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
3.内容要求: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异表现,限500字左右。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学工系统登录流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