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评选比例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参评范围和评选比例
1.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3.研究生“三好学生”指标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参评人数5%分配,我院共有15个名额,其中MPA6个名额。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和评选比例
1.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学生干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3.研究生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委员、院系团委委员、研究生团支部委员、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各研究生班级班委、兼职辅导员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的研究生学生组织主要成员;
4.研究生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
4.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照参评人数5%分配,我院共有8个名额。
(三)研究生先进集体参评范围和评选比例
1.研究生集体指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的最小单位(研究生专业、班级等)学校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成立的承担研究生日常管理职责的专门组织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的承担研究生日常管理职责的集体;
2.研究生集体成立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
3.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研究生集体总数的15%。
二、参评条件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见附件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试行)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见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当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校纪处分的;
2.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4.评选年度内申请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研究生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见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集体”评选方案(试行)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当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
1.集体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校纪处分情况的;
2.集体成员按时注册率在90%以下的;
3.集体成员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校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由学院评选。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9月26日10:00前在研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研究生三好学生申请表》(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如超出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可另附纸);申请参评先进集体的集体填写《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表》。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9月26日10:00前,交到博纳楼210门口标有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铁柜子。
(二)评审
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初评(具体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拟获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选上报学校复审。
(三)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孙老师 83952271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9月18日